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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三节 无限自卫权
作者:要离刺荆轲      更新:2017-11-24 21:37      字数: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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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远感觉现在自己的身体都在颤抖,口干舌燥,只能用力的悄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好叫自己放松一些。

    而在常远对面的桑钧和陈万年,就更紧张了。

    悄悄的拿眼瞥了一下门外站着的人影,桑钧拿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后轻声道:“面试人常远,请在一刻钟之内,将面前的公文的整理一遍……”

    这是新丰公考面试的第一个题目考验面试者的实际办公能力。

    常远看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案几上那几卷被打乱了顺序的竹简,拿起来看了看,似乎是新丰乡的公文,讲的大约是冬季水利修葺之事,只是顺序已经乱了,需要他整理。

    这个当然难不倒他,很快就将这些公文整理完毕,然后恭身拜道:“学生整理已毕!”

    陈万年闻言,便上前察看了一下对方整理的成果,然后对着一侧的贡禹等人点了点头,示意对方常远整理正确。

    然后,由贡禹、王吉和杨望之组成的考评组则低下头,在竹简上记录下此子的印象评分。

    桑钧清了清嗓子,随即从自己面前的竹简所列的问题里随便选了一个问道:“假公为吏,奉命捕盗,时至夜幕,得盗贼匿入民居之中,公何以为之?”

    这个问题的意思很简单,翻译过来就是,假如阁下当官,奉命追捕某个通缉犯,到了晚上才找到了对方的行踪,但此刻对方却逃入一户民居之中,阁下怎么办?

    这个问题,若是在后世任意一个王朝都是送分题。

    但在西汉,却是一个天大的陷阱!

    也是面试环节上,刷人最多的题目之一。

    常远沉思片刻,答道:“民居之中可已燃灯?”

    桑钧微笑着道:“已燃……”

    “那吾守其宅邸,命吏围之,再回报上官,同时使人晓瑜民居主人,其宅入盗贼,令其开门迎吏!”常远正色道:“如在此过程中发觉贼人挟持主人,则令吏举火而攻之!”

    桑钧听了,满意的点点头。

    就连在门口旁听的天子,也是暗暗点头,问着左右:“此子何人也?”

    张越连忙答道:“启禀陛下,据说此子乃故汉室常公讳惠子,陛下恩义,养之于上林苑,学得文武之艺,乃来新丰参与公考!”

    天子一听,据说是自己收养的孤儿,立刻笑的更开心了,脸上都带着得意。

    而在一侧,张越也是感慨万分。

    西汉王朝,绝对是中国封建历史的异类。

    不独是因为西汉王朝承接了秦帝国的余晖,属于古典中国的尾巴。

    更因为,这个王朝独创了很多无论之前还是之后都没有规矩。

    其中一条就叫‘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

    依照汉律规定:禁吏毋夜入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勿故入人室律从之。

    这条法律是根据中的记载而制定的。按照周礼的说法‘凡盗贼军、乡邑、家人杀之无罪’。

    东汉大儒郑玄在注解这条时特别提到了‘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其时格杀无罪’。

    这说明这个制度,到东汉王朝时,依然在执行,并且执行的很彻底。

    很神奇对不对?

    这个制度是不是很像鹰酱家那条‘擅闯家宅格杀勿论’的法律?

    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在西汉王朝的这个法律中,连官吏也不能在入夜后擅入他人家宅。

    不然,打死可能有事情,但打伤就是自己认倒霉吧。

    所以,汉人形容某地治安良好时,常常会用夜不闭户来形容。

    为什么是夜不闭户?

    因为没有犯罪分子,百姓不需要通过关闭门户来保护自己。

    不过,这条法律此时刚刚诞生不过三十来年。

    在这以前,并无明文规定,只是一个约定成俗的潜规则。

    直到公羊学派上台,就和法家联手,搞出了这么一条律法。

    出发点也很感人公羊学派认为,三更半夜,偷偷跑去抓人的官吏,不是心里有鬼就一定是想做什么坏事。

    正人君子,自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去抓捕犯人。

    至于那些三更半夜在外溜达的家伙?

    在汉人眼里,不是盗贼就是强盗,杀了非但无罪,反而应该得到表彰。

    这是为民除害啊!

    所以,在秦汉社会,百姓在自己的家宅车船等私人领地,享有无限自卫权。

    这也是汉室地方豪强贵族官吏和富商酷爱蓄养打手的缘故这与米帝的土豪,总爱在家里面储存大量枪械和弹药是一个道理。

    不过这条律法太年轻了。

    所以,基层官吏在实际执法中,经常无视了它。

    然后,就被那些知道这条法律的豪强打成了猪头。

    但同样的道理,很多人也尝到了甜头。

    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时候,跑去别人家家门口打着抓私酒的旗号,敲诈勒索那些不懂法和不知法的小地主,素来是汉室基层的创收手段。

    张越现在履新,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治下出现这种既丢脸又没有节草的事情。

    所以,将这个法律列为了面试的选题,就是要借此加强普法,顺便刷掉一些人。

    天子却是很满意这样的设置。

    因为这条法律是他批准的,同时被他批准的,还有吾丘寿王建议的‘令民持械’的建议。

    两者共同构成了现在汉室社会的持有弓弩刀剑等武器的风潮。

    现在,全天下的人,就连素来文弱的齐鲁吴楚地方,也是家家户户,带刀持弓,富裕的人家,甚至还会教导子弟使用弩机和骑射。

    赖此制度,汉家百姓的勇武,冠绝古今。

    大汉军队,也因此具备了强大的战斗力。

    几乎所有士卒在入伍前,就已经学会了武器的使用,军队要做的只是让他们学会纪律,懂得团队协作。

    而在天子看来,张越将这条法律,作为面试的考题,显然是对自己忠心不二的表现!

    要知道,在汉代,‘忠’这个词,指的其实不是无条件服从君王。

    那种愚忠之人,别说士大夫了,就连君王也不是很喜欢。

    忠者,尽心也。

    汉人认为的忠臣,就是对君王尽心,对国家尽力。

    然后事情的成与不成,君王的听与不听,反而不重要了。

    而小留候都尽心连考题都要考自己制定的法律了,这不是忠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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