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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二章 驻扎
作者:弄雪天子      更新:2020-07-09 18:07      字数: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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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玉英话音未落,老板娘的面色就一片惨白。

    她也是费家族人,当然很清楚,按照规矩,他们世代以之为命的那座陵墓,每九年进去修整一次,现在还差六年!

    丈夫已病入膏肓,命不久矣,至少绝等不及六年,别说六年,恐怕连六个月都没有。

    就在十几日之前,村里的几个大夫都暗中透了话,让她赶紧筹备后事,筹备起来或许还能冲一冲,说不得能碰见些许转机。

    那些大夫如此劝慰她,也只不过是为了让她有个念想,稍稍好过一点。可是谁都知道,他们的意思就是——活不下来了。

    费老板娘神色晦暗,勉强才撑着没失态。

    杨玉英只做什么都不知,表现得也不是很在乎,反而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看你面善,就信你不是歹人,那就准备一下,等我朋友一来咱们就去找药引子。”

    费月妮的脸色越发难看。

    杨玉英想了下,好声好气地安慰她:“你也别太着急,我的医术真的只是皮毛,要想找药引子肯定要和我朋友汇合才能一起去,你急也没用。”

    “放心,我看你丈夫的病起码得有两三个年头,再耽误三五个月也要不了他的命。”

    杨玉英低声说了几句,“要不我先替他开道调养方子,聊胜于无,先吃吃看?”

    费月妮神魂不守,精神恍惚,半晌才勉强抹掉眼泪,应了句。

    杨玉英蹙眉,转头对阿悟道:“我看她不太对劲,你是她朋友,先留下来照顾一下,等我找好住宅再来接你。”

    阿悟连忙低声应了,小声道:“村子里的老规矩,不留外客,若是小姐想寻宅院,可到县城去寻。”

    “不去辛县。”杨玉英做出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过阵子我朋友要来,那帮人个个都是疯的,我可是个正常人,离得他们近了容易出事。”

    阿悟不禁腹诽:哪个正常人像小姐这样,对不相干的事随意出头,治病救人还要暴揍病人一顿,这都不疯?恐怕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她心中不禁为好友担忧。

    她现在只把杨玉英当救她出苦海的恩人,且她自己都要疯了,也不怕疯子,可小月想要给云哥治病,就要同小姐打交道,其中分寸,也不知小月能不能拿捏得好。

    “住哪?我看这地方风水就不错,山好……水好。”

    杨玉英从费月妮家出来,直接下山,走到山脚下的凉亭坐进去,端起茶水来痛痛快快地灌了一气。

    夏志明轻笑:“慢些,别呛着。”

    “嗯,嗯。”

    杨玉英灌了一肚子茶,终于痛快些,这大半日她都干渴着,没敢喝半口茶水。

    夏志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浅尝辄止:“都说太平山的山泉水清冽可口,我看也一般,没什么特别的。”

    杨玉英的手一僵:“……”

    她这大半日,究竟再纠结什么,坚持什么,为什么能惨成这般!

    夏志明:“嗯?”

    “没事,说正事。”杨玉英没好气地道。

    夏志明叹气:“我们这般忽悠费家的姑娘……”

    杨玉英眉目间也流露出一点无奈,眨了眨眼:“你还是劝劝自己,看开些,比如说,我们没有说谎,不是吗?”

    “我们特意选择费月妮和袁云岳,不就是因为袁云岳是真的病入膏肓?要救他,也的确需要永吉陵里的药或者里面阴土里长的药材做药粉?反正那本《昌明医书》里就是这么写的。”

    虽然杨玉英不是没有另外的法子,林见竹也有办法,可谁规定,有办法就一定要去救?

    现在她就是要用麻烦的方法,就是要费月妮助他们一臂之力,要下一趟永吉陵,要去做这件一步错,万劫不复的事。

    “如果费月妮和袁云岳不受诱惑,不肯去,那我就认命,自己想办法,真刀真枪的拼个结果。”

    杨玉英的神色冷漠的甚至有些可怕。

    夏志明把手搁在杨玉英的膝盖上:“好,哪怕是地狱,我们一起去。”

    他同林官从小一起长大,比亲兄弟还要亲,如果他不能竭尽全力地去拼一次,如果让他眼睁睁看着林官死,那他从此之后也就不算活着。

    现在他什么都不去想,不想会不会连累家里,也不想能不能成功,他只是要搏一次。

    杨玉英伸手搓了搓脸,站起身朝外面招呼:“来来来,小子们,活动活动,看看你们谁建的房子更雅致,更漂亮。”

    周围顿起嘘声一片。

    不过转眼间就有无数已经准备好的木材从山边小道上被运送过来,整个山坡变得喧闹得很。

    杨玉英没有转头,细细的声音直直钻入夏志明的耳朵里:“我们这般赫赫扬扬,还直接用皇城司的探子做事,你就不担心?”

    “越是光明正大,越不必担忧。”

    夏志明声音不高不低,并未刻意避讳,“如果真出事,我也有底牌,至少能让无辜的人脱困。”

    杨玉英眉眼温柔了些许:“那就好。”

    山脚下一夜之间起了一座庄园。

    阿悟接到村民送信,下山来寻她的主人,一下山就看到了依山傍水建起来的庄子。

    林木掩映间,大大小小十八座木屋拔地而起,每一座都结实阔朗且精美,屋前种兰草,栽花木,郁郁葱葱的紫竹林蔓延,土地平平整整,还铺垫上青石板和鹅卵石,挖出池塘,池塘里漂浮着独木舟。

    阿悟定定地看了半晌,揉了下眼睛,终于确定自己不是产生幻觉。

    她现在才真正明白,为什么小姐说,用不着卖身契,她也能随意改变自己的命运。

    她早知道那位小姐不是一般人,却没想到竟然不一般到这等地步。

    这要动用多少人手,多少财力,才能一夜该换天地?

    “小姐要在太平山安家?”

    阿悟轻声问。

    杨玉英长叹一声:“怎么可能?我是有事才进京,现在趁着事情办得差不多,才能躲个清闲,实际上我老巢在登州,那边还有一摊子事不能脱手……这不我朋友要过来义诊,还得给费无期那个混账东西,和老板娘的丈夫治病,那就住三五个月再说。”

    阿悟愣了下。

    来来往往的侍女和小厮正轻巧地从马车上向下卸东西。

    箱子一个接着一个,锅碗瓢盆,精美摆件,绸缎丝帛,绣工精美的成衣,各色化妆品,金银珠玉首饰。

    简直是一草一纸都很不凡。

    尤其是书,阿悟看到搬书的人走过一波,又来一波,好像三间相连的竹屋都被打造成书房,书架贴着墙壁,高到房梁上去,如果全部都摆满,估计能花用一般小富人家一辈子的银钱。

    “我已经用不惯京城的纸,京城不知道哪一年开始,信笺上的香气越来越浓郁,我到不是不喜欢香,但是太浓就烦人了,还是登州的纸合我的心意。”

    所以那些乳白色的信笺都是从登州千里迢迢送来?

    阿悟半晌说不出话,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在莲莲身后,去帮忙照应杨玉英的那些个书本。

    夏志明从屋中走出,笑道:“你便是要当个天不怕地不怕,不守规矩,骄纵任性的大小姐,也不必这般大手笔,知道征用如此多的探子,做这么多事,咱们要写多少报告才够?”

    “反正是你写。”

    杨玉英笑道,“别以为我这个大小姐好当,她既不能真的是个混蛋,也不能太守规矩,而且还要有本事有势力,手段通天。她就是得要想一出是一出,就是把天都捅下来也不当回事。”

    “从现在起,我就可着劲地折腾,你们配合好。”

    杨玉英一转身,挽起夏志明的手臂,大大方方走进书房:“这些话本都不新鲜,你把你们皇城司的密档拿来给我看。”

    夏志明一脸无奈:“咳,别想,上一次借你看就让人知道了,害我被罚了三个月的月俸。”

    “小气。”

    杨玉英翻了个白眼,把阿悟叫到眼前,“阿悟,他叫夏志明,柳国公世子,目前在皇城司任职,我托他给你立个户籍,虽然走正规程序也行,但是时间要拖延得多,找他还快。”

    夏志明略冷淡地一颔首,又把视线转移到杨玉英的身上。

    阿悟更不敢看夏志明——国公爷家的世子,这样的贵人,她哪里敢抬头?至于皇城司……他们与普通百姓比,到底知道的多一点,就这一点,便对其敬畏更增十倍。

    杨玉英大大方方在太平山脚下安营扎寨,一开始山上村民们对她还是三个好奇,三分疏离,三分戒备,毕竟她折腾费无期的手段,着实是狠辣无比,但也不过几日工夫,很多人就变得挺喜欢这个长得好,身份尊贵,脾气随和,出手大方的大家小姐。

    这位小姐别的不提,出手是真大方。

    她喜欢吃山上一种紫黑色溜溜圆的小野果,这类野果其实遍地长,也就是小孩子们偶尔摘下来甜甜嘴,平日里没人理会,结果杨玉英拿金豆子,银豆子跟小孩们换。

    这事还是费月妮她娘发现的。

    那天,费月妮她娘去茶肆给女儿送饭,刚走到半路上,就见她外甥小虎和小石头,还有小外甥女阿红三个在道边玩游戏,她眼尖,一眼就看见这三个小孩儿摆在地上当玩具的东西,金灿灿,银灿灿,明显是金子银子。

    她当即吓了一跳,连忙走过去看。

    仔细一看,果然是两块金子,一块银子,造型是精美的瓜子和葫芦状,还有个福字,个头都很小,大概也就是指甲盖那么大。

    但是再小,那也是金子银子。

    月妮她娘当即被吓出一身冷汗,只当这几个小子闯下了大祸,连忙拎着孩子们直奔家里,把事情一说,顿时把家里所有人都惊了出来。

    一家子围着这么贵重的物件,抄起搓衣板把两个小子一通猛捶,打了半天,外甥女小红才哭着道:“不是我们偷的,是我们拿宝贝跟山下的玉英阿姨换的!”

    众人面面相觑,沉着脸继续追问。

    小红才抽抽搭搭地从自己的藏宝之地,柴房外面小小的林子里拿出一只编织得略有些粗疏的小竹篮,篮子里装了好些个野果。

    “就是它,姨姨说,洗得干净,篮子好看,果子大,没有刺的,就拿豆子来换,可以要金色的,也可以要银色的。”

    小红今年六岁,两个哥哥比她大一岁,三个孩子从小到大都没见过金银,哪里知道金子银子是什么?

    他们不过是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半点也不觉得自己其实占了大便宜。

    就那一小块儿银子,估计就能买下大半个山头上所有的溜溜果,还绰绰有余。

    “山下那位大小姐,莫不是……有病?”

    好好一个人怎么就能做出拿金银换野果子的事?

    此事一传出去,村民们顿时激动,一个个地成筐成筐地抢运了野果子,也想去换金银。

    只是一到庄子前,就被全副武装的护卫们拦住,冰冷无情的盔甲和刀剑,让众人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

    月妮她娘见这帮人热血上头,就冷笑:“你们还想把贵人当冤大头?人家就是冤大头,那也得人家乐意才行,真当那样的贵人稀罕什么野果,不过看个新鲜,人家吃的不是野果子,那叫情调。”

    众人:不懂!

    虽然不懂,但大家观察了几日,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野果子不能一大筐乱七八糟地往人家家送,需要一只编织好的竹篮,连竹篮带一篮子野果,都得洗得干干净净,摆得漂漂亮亮,还得让家里年纪小,长相可爱,干干净净的小子姑娘提着送过去。

    而且,贵人不是每日都想吃这类东西,但凡人家想吃,才把小孩儿叫去换,不想吃,人家理也不理。

    可即便有这么多规矩,这么多讲究,满村子的人还个个都开始复习竹篮的编法,这竹篮还和平时用的不同,不需要那么结实耐用,也不需要大,要的是精致,得有花样。

    孩子们灰头土脸满山里乱跑,那也不成,需得洗干净,指甲剪干净,头发梳理干净,衣服整整齐齐,长相没法子选,可精神总得能做到。

    一时间,太平山上疯跑疯玩的小子们少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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